谷政发〔2021〕78号
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甘谷县城乡更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甘谷县城乡更新工作步伐,破解城乡更新项目融资难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甘肃省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和《天水市城乡更新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甘谷县城乡更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企业名称
甘谷县城乡更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三、企业级别
县属一类企业(归口县财政局管理,业务上由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指导)。
四、出资人
甘谷县财政局
五、注册资本及出资时间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出资时间:2021年10月08日。
六、组织机构
(一)设立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由许立、张绍军、雒二虎3名同志组成,许立任董事长。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由张义奎、宋力隆、刘晓明等5名同志组成,其他两名成员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张义奎任监事会主席。
(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张绍军任总经理,雒二虎任副总经理。
(三)工作人员。除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外,其他工作人员,一是从全县符合条件的项目人员中选调5名,二是人才引进5名。
(四)办公地点。甘谷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甘谷县大像山镇北关街53号)。
七、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屋拆迁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新型能源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审核为准。
甘谷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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